社保对于我们来说是万分重要的金线莲,人们对于这一概念的认知也越来越深刻,很多人关心自己的社保缴纳年费,包括缴纳的时长,这与我们到老了之后所拿到的养老金以及享受医疗服务有关。
但如果想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并真正享受社保的“好处”,社保至少需要交满15年。以前,如果没有交满15年社保,还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但是,但是从2011年社会保险实施后,每个地区对补缴养老保险的控制都非常严格,这一政策已陆续取消,这使许多人失去了补缴的机会。
那么,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交满15年该怎么办?
总的来说,按照社保2022年新规,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不满15年,将以这几种方式处理:
1.按年补缴
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还差几年(一般地区在3年以内),可以按年补缴,这样你就可以享受退休时社保带来的好处。不过,一些退休人员在按年补缴时,可能会有一定的经济压力,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2.退休
如果您已经达到2022的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保还未缴满15年,则可以申请将退休时间推迟至5年。退休后,您可以在工作时继续缴纳社保。实际上,退休与按年补缴之间有着相似之处,但是这种方式是在职补缴,可以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但是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会缩短。我想绝大部分人员宁可补齐社保,也退休吧(公职人员除外)。
3.一次性补缴
现在,尽管逐步取消一次性补缴的方式,但符合条件的人仍然可以享受一次性补缴的待遇。例如,从1961年到1982年,曾下过乡的知青;2011年之前退休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在2011年之前,就有缴纳过社保的超过60岁的女性和超过65岁的男性退休人员。
如果不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在部分地区转为居民社保,也能有一次性补缴的机会,但是相关的程序比较麻烦,待遇可能没有职工社保高。
4.放弃缴纳
当然,如果您认为弥补社保的成本太高,也可以选择放弃缴纳。这样,您也可以提取之前已支付的所有养老金,不过划入统筹的部分则没有办法提取,并且退休后也无法领取养老金。
实际上,社保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际上,缴满15年只是最低限度。交的时间越长,支付水平越高,退休后将获得的退休金就越多。如果想安度晚年,千万不要轻易停止或放弃缴纳社保。
还有视同缴费年限问题,也有很多小伙伴不是特别清楚,这次也一次性科普到位。
我们常说,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已经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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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规定
政策规定,下列人员的缴费年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1、国有企业(含改制后的企业)原固定职工,从1992年7月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992年7月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企业原劳动合同制工人,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企业工作前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3、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从市或区(市)县政府实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非公有制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个体参保人员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6、转业、退役军人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7、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已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8、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但同一自然年度内其累计缴费月数不超过12个月。
9、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视同缴费年限。
10、企业职工被开除、除名的,开除、除名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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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需要什么材料?
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社保经办机构需审核原始档案,来认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所需资料:参保人密封的原始档案,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参保人员,可以提前去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也可以在办退休手续的时候一并办理哦。
温馨提示:档案一定要密封的!不能打开!自己千万不要手痒痒哦!
一开始工作就实际缴费的小伙伴,就不要多想啦!安心搬砖,缴多缴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会更高哦。
经常有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咨询:“我通过打印出来的缴费记录计算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好像不对啊?”
别着急,以北京为例,我们手把手教您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NO.1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构成
视同缴费年限:自1992年10月1日起以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具体以退休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时认定的为准。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北京自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NO.2 如何获取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人可通过打印本人《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其中【补充资料】部分中显示的“参保人在我市养老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XX年XX月”,即为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对了,在这也提醒一下参保人,如果存在社会保险跨省转入北京的或者军队保险转移到北京地方的,其实际缴费还需要加上《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上显示的“实际缴费月数”。
即:实际缴费年限=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跨省转入北京的实际缴费月数(《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
还有人问,为什么我1996年之前的缴费记录没有体现呢?
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查询的最小年月为1996年1月,对参保的个人在1996年1月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的【补充资料】中予以体现,如下图所示: